生平概述 -- 李模教授
烽火四起的逃難生涯 (民國11年至26年)
李模教授,原名祖敏,民國十一年三月十五日生,十五歲時因抗戰而逃難到江西南昌,並在所得稅辦事處做收文的練習生。由於同仁接連辭職,最後他一人包攬七個人的工作,吸收許多在日後顯得受用無窮的經驗和知識。 決定一生的關鍵時刻--一個改變人生方向的「偶然」
決定一生的關鍵時刻--一個改變人生方向的「偶然」(民國28年至33年)
高一時因逃難而中輟學業,直到民國二十八年,母親不幸遇難,才以同等學力投考大學。由於陰錯陽差的機緣,原本第一志願是政治或經濟的他,輾轉進入西南聯大法律系。他回憶過去說:「真正決定我一生的關鍵時刻還是在西南聯大。我之所以讀法律完全是出乎偶然。」在大學三年級時,出於對校中「律師兼教授」的崇拜與嚮往,而劃定「法官-律師-留學-教授」的人生目標。當時他化名「李模」 報名考試,一舉通過高檢,並以第一名考取司法官,在重慶受訓時結識同榜考取司法官的後來人生伴侶-許婉清律師,民國三十二年結婚。
飄洋過海的圓夢路程:南京-台灣-哈佛(38年至46年)
民國三十八年,李教授一家身無長物地來到台灣,在高雄重新開業。即使生活並不充裕,仍每日自習英文,並未放棄出國進修的夢想。由於未取得大學畢業文憑,申請學校的過程並不順利。他試著以法官及律師的經歷與高考成績向哈佛大學提出申請,沒想到哈佛大學不但史無前例給予只有初中畢業證書的他直接就讀碩士班的資格,甚至補貼獎學金,助他一圓留學夢!他說:「我後來轉任教育方面的工作若沒有這個哈佛碩士的學位,可能就會一籌莫展;今天就不可能桃李遍天下。如果說我遍天下的桃李對國家有所貢獻,也許那動力就來自哈佛法學院。」
投身法律教育—實現律師教授夢想與「務實法律補習班」的奇蹟(47年至52年)
民國四十七年起李教授在成功大學兼任教職,完全實現律師兼教授的夢想,此後陸續在各大學教課,迄今仍未中斷教學的工作。同時,李教授有感於當時司法機關表現的不如理想,為了培育法律人才,也給南部有心學習法律的人一個機會,利用自家的院子,以竹材搭蓋教室,自力開辦「務實法律補習班」。他說:「來念補習班的學生最理想的出路,就如我當年一樣,先考高檢考,再考高考,也期望能如願當法官或律師,當然這有點像癡人說夢,但是人都有作夢的自由,真肯努力也未必不能實現。」五年間,以畢業三十人計,有三個法官,有擔任書記官或高階行政職務者,在當時可說是奇蹟。這是李教授實現社會法學教育理想的初步,也可以說是今日務實法學基金會辦理法律推廣教育的前身。
各部行走:司法行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民國52年至78年)
民國五十二年出任省教育廳主任秘書,這是李教授開始各部行走的前奏。五十三年起至七十八年退休為止,他歷任司法行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職務,以一介布衣之身,悠遊於專責性質迥異的各個行政單位。李教授覺得:「作官如果能客觀、毫無私心,還能為別人做些事,這也是為官的正面價值。我這個學法律的,擔任公務員,能為社會做點事,也滿好的,這幾十年的官就這麼做下來了。」
退而不休---新制法學教育的推動(78年迄今)
退休後,李教授除教職外,並創辦「務實法律事務所」,重新執業,獨力支持其創設的「務實法學基金會」。李教授認為法律人才的素質不足,主因是培養過程的草率,所以解決的根本辦法應是法律教育的改制。他參考美國現制,以大學教育為法律教育的基礎,配合成熟獨立的生活經驗,使法律學習及應用不至於偏離社會現實。李教授與東吳大學合作,取得教育部同意,開始辦理學士後法律教育。八十學年度起正式以碩士班乙組名義(簡稱「法碩乙」)招生,迄至八十八學年度止已招生九屆,畢業後考取司法官、律師、從事司法實務工作者,在政府機關及各行業領域任職者,表現均獲得各界極高的評價,也促使其他學校比照辦理或者開始積極籌設。學士後法律教育的成功推動,可說是李教授退下公職後最重要的理想實踐。
「貫徹法治」的理想踐行—全方位的「務實法學基金會」(民國81年迄今)
務實法學基金會除撥款支援法碩乙外,自八十一學年度起,辦理國內各大學法律系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經由多重公正嚴謹的評選,給予獎助學金,期勉學生能勤奮學習專業知識,並豐富法學及其他人文素養,善盡法律人的社會責任。此外,李教授體認法治的昌明要從司法改革著手,而司法的改革必須從提昇裁判素質開始,因此自民國八十六年起舉辦法學論文徵選,以終審裁判及大法官會議解釋評析為主題,期待在深入的法學問題研討外,也使法院的裁判獲得多方面思考的空間,進而提高裁判的素質。再者,延續「務實法律補習班」的精神,八十一年起繼續法律推廣教育,初期主要以務實法律事務所之顧問戶為對象。自八十八年起,因感於社會大眾對於了解法律概念的迫切需求,及日後法治觀念的傳播成效與影響,決定擴大辦理法學推廣教育。不及半年間,已辦理「法律基本概念」三期七班次,「民法要義」二期三班次,參加學員逾三百人次,未來將持續辦理,以達「普及法律知識,培養守法精神」之目標。
磐石無轉移—永遠的法律人
此時此刻,往昔播出的種子已然成熟茁壯,足以接下傳承的薪火,使「務實」的精神不但能延續,且進而擴展到社會。然而即便已年逾古稀,李教授仍不改身為「法律人」的自我期許,在律師業務、學生教學,或是推廣教育的推動上,仍是積極而全心投入,繼續其永不止息的理想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