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師資
法碩乙之課程,可分為二個部分:
一、以大學法律系之基礎法學課程為主,使學生能全面瞭解法學之基本原理,惟在教學方法上將力求與實務相結合,不致偏向枯燥之理想。
二、配置依部定標準必須修習之研究所課程,以啟發學生之思考、判斷與表達能力,俾將來在工作上充分發揮其以多專長為基礎,適當解決問題之能力。同時亦可以培養進一步精研法學之基礎,目前之課程編排及九十八學年度之師資表列如下:
第一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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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含政治學)必修4 李念祖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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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必修4 鄭冠宇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法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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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必修2 林秀雄教授(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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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必修2 林秀雄教授(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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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則必修6 李聖傑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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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必修3 莊永丞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法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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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法選修4 程家瑞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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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概論必修4 成永裕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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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倫理學必修1 黃心怡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 行政法必修4 林三欽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第二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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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總論必修6 林誠二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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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各論必修4 劉春堂教授(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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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權必修4 謝在全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及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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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則必修4 彭美英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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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必修4 林俊益教授(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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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選修2 黃裕凱教授(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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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必修2 張冠群教授(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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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及支付工具法必修2 洪秀芬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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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必修2 莊永丞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法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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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侵權行為法專題研究必修2 黃心怡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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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契約法專題研究必修2 楊楨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 研究方法及法律論文寫作必修2 李念祖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
第三學年
- 民事訴訟法(一)必修3 郭瑞蘭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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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二)必修3 郭瑞蘭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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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必修2 張嘉尹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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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一) 選修2 謝銘洋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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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二) 選修2 謝銘洋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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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專題研究選修2 張嘉尹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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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專題研究選修2 洪家殷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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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專題研究(一)選修2 洪兆承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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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專題研究(二)選修2 洪兆承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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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一)選修2 李榮耕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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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貿法研究(一)選修2 王煦棋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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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選修2 許耀明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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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專題研究選修2 許耀明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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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一)選修2 吳從周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劉明生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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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法選修2 李太正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苗栗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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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專題研究選修2 林育廷副教授/洪秀芬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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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研究選修2 李木貴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法官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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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研究選修2 李木貴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法官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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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專題研究選修2 張義德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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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爭議實例研習選修2 李志峰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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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論文寫作專題研究選修2 胡韶雯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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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內講座:國際經貿法研究(二)選修2 李貴英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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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必修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