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概述 -- 許婉清律師
我生長在江南傳統的大家庭中。年幼時,因父親職務變遷,雙親南北遷徙,我則由奶媽領著,與曾祖母、祖母、姑姑、叔叔共同生活。老家生活起居,有一定的規範,比較刻板而嚴肅,但也有非常溫馨的氣氛,譬如說,親友間相互的提攜,貧病民眾及社會工作的參與接濟,所謂書香門第的家風,自有其傳承模式,深印腦際。
據說我幼時自無錫到北京讀幼稚園,有夜啼三月的不良紀錄。後來南返南京,又有髫齡蹺家的前科,凡此在我的記憶中,都無印象,但在長輩中傳說,確有其事。為此,童年的我,並不可愛。
到了讀中學的時代,雙親命我和慶弟,榛妹返回無錫。入中學後,因自小沒受完整教育,處處碰壁,幸有家人的諒解。我受了大姊的激勵,使我漸漸感到「挫折的盡頭就是自信的產生」,考進了理想的高中。娘娘不忍我住校,離家遠,堅持親自送我入學,拜託舍監,要多照顧我。那時,凡住校的都是蘇州以外各縣市籍的同學,相濡以沫,頗能適應。但是好景不常,中日戰起,我與才從清華大學畢業的大姊西上湖北,與雙親團敘,沒多久,祖母率領全家大小購木船抵九江,換乘輪船後抵達湖北常駐。
中日戰爭以後,蒙神的帶領,使我逐漸堅韌開竅,發揮潛力。我讀的朝陽大學,以法科聞名,原在北京,西遷入川。西遷過程中途經湖北,滯留半載,雙親因我在家無事,命我作朝陽的旁聽生。半年後,又因政府德政,准許同等學歷考入大學,我就此以同等學歷進入大學,這又是一椿不完整的教育。那時,峰火處處,雙親又調職到戰事拉鋸的第五戰區,我則隨校入川與家人分開。其間大姊曾短期住川西,她婚後也赴老河口雙親處。我一人在成都,常常想家,相比於那時雙親率領家人四處避難,其實我已是在安全地帶了。
我一九四二年畢業,一九四三年參加了國家高等文官考試,幸被錄取,雙親那時已到重慶定居,自是喜悅。抗戰勝利後,政府還都南京,我則奉調進入司法部工作。在南京期間,我結婚生子,我的夫婿李祖敏是聰敏好學的苦學生,當年是同榜狀元,也奉調在司法部工作,因此結緣。婚後生涯,白手起家,兩人同心協力,甘苦共嚐。其後祖敏離開公職,開業律師。一九四九年我奉調台南地方法院,一家人得以躲避戰亂,遷居台灣。
抵台後,祖敏重啟律師業務,不久後我也辭卸公職,共同經營律師事務所。祖敏於一九五四年為圓夢赴美國哈佛大學攻讀研究所,次年獲碩士學位後返國。一九五八年起任教成功大學,一九六三年獲邀出任省教育廳主任秘書,自此開始多年公職生涯,歷經司法、財政、教育、經濟等四個部會要職,於一九八九年退休,在東吳大學重拾教職並創設務實法學基金會,以弘揚法學,推行法治為宗旨。其後也曾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戮力提升行政體系的法治地位並在東吳開創先河,設立學士後專業法律碩士學程。在祖敏任公職期間,我一直維持執行律師業務,讓他在落實理想之餘,得以無後顧之憂。
而今,祖敏被神接走已達廿餘年,我以百歲高齡,雖仍為事務所成員但已不再執行業務。在祖敏門生經營之下,務實法律事務所仍日起有功,傳承法治濟世的精神。基金會在歷屆董事及各方好友的支持下尚能繼續祖敏的志業。我與長子同住一大廈內,三子與我同住,幼兒則住在附近,每晚多能共進晚餐,已為眾多親友羨慕,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