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與創辦經過
法治是國家振衰起敝,長治久安的唯一正途。我國倡導法治,亦有近百年歷史,但施行未見切實,成效幾等於零。政治不上軌道,變亂數十年如一日。其間沒有真能務實崇法的足夠人才,是其主因。法律教育未盡理想,亦是癥結,其中更有若干不可諱言的缺點。頗多學者認為我國法律學制僅以大學為主,招收高中畢業生修習法律,因為受限於升學主義,學習方法較重背誦而輕理解,又語文能力有限、生活經驗不足,有些在未認清本身性向前,即進入法律系研習法律,自難期能掌握法律之精髓及體認法律規範社會生活之重要性。
有鑑於此,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乃與東吳大學合作,請由教育部核准,在國內創辦以美國法學院為藍圖的法律教育,專門招收非法律系畢業並具有相當工作經驗者,入學修習法律基本科目,然後輔以研究所的課程,三年畢業而授與碩士學位。希望以大學畢業生進修法律,可以彌補前此法律教育的缺失,且可以本其固有之專長,為學習法律之基礎。此外,以不同專長之學友同窗共硯、亦能藉知識之交流與融合,以增廣見聞,開闊胸襟,為將來開拓事業、服務社會,奠立基礎。
此一新的法律教育體制簡稱為「法碩乙」,其名稱之由來,主要是東吳大學於創辦當時,即將原來招收法律系畢業生修習碩士學位的研究課程,稱為「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甲組」,而將此專收「大專非法律科系畢業生」入學修讀法律課程者,稱為「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乙組」,遂簡稱為「法碩乙」。「法碩乙」招生時且更要求由大學教授二人及工作單位主管一人之推荐,以確保其品格與性向,考試科目則僅限於國文、英文與常識三科。然後綜合推薦資料評分及筆試成績通知初步及格者約五十五名參與口試,口試內容包括現場抽題即席演講及答詢,最後正式錄取廿七名註冊入學。